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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公告关于成立《重庆水族之家》论坛常务委员会的通告!
《重庆水族之家》成立至今,受到了广大鱼友、龟友的欢迎和支持,但内部管理问题也日益突出!
为此经过反复协商后,决定成立《重庆水族之家》论坛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
其规章如下:
1.常委会暂时设立5名常委,其余各版在任版主,自动成为其委员!
2.常委会常委任期为三个月,期满后再由论坛全体会员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可连任。
3.论坛监督和管理员不得加入委员会及常委。
4.常委会对论坛的内部事务,有最高决定权。
5.一般性决定由常委投票表决。特大事件由委员(版主)参与投票,直至全体会员公决!
6.常委在论坛日常活动没有其他特权,一个常委也不能单独行使权力。
7.任何会员要对任期内常委要求罢免的,可以在站务区说明原由后,无须任何批准即可举行公开投票,两项单选赞同和反对。但必须是注册超过30天(论坛下士等级)的会员的投票为有效,如发现有恶意投票的情况,会员的要求立即取消,如是常务委员恶意投票,常委资格立刻取消!
附:关于删贴等权力等相关事宜的说明!
1.版主对自己版块内的帖子,有绝对处理权!任何人不得在版主没有违反论坛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加以干涉!
2.论坛监督有监督全体版主日常工作的权力!论坛监督在版块内发现有帖子存在违反国家法律定义及下流淫秽内容的情况下,作出删贴和移动、锁定操作后要给该版版主及发贴会员予以短信说明!其他只有给版主的建议权力,版主必须在42小时内给论坛监督答复!
3.论坛监督有向常委会提交对论坛有关人事安排的建议权!常委会有最终决定权!
4.会员在对自己的处罚有异议时,按版主---论坛监督---常委程序进行申述!
5.常委会对版主和论坛监督有直接任命和罢免权,但必须是全票通过!被罢免者有申述权。在决定下达3日内可以要求全体(委员)版主公决,直至全体会员公决。
6.管理员(站长)没有删贴权,除非是帖子严重违反国家法律,以及威胁到论坛(自身)利益的情况下,紧急处理。但都要在站务区给予公开说明!
7.每个版版主名额(最高)设立为三人,权力相当,站务区版主一人由论坛监督直接担任。
投票表决细节补充:
A.投票公决时,版主如有兼任的情况,其投票权只能一票。
B.如果当事人就是有权投票人之一,当事人将不得参与表决。
C.如果是针对常务委员会中常委的表决,该常务委员做自动缺席处理不得参与表决。
由于《重庆水族之家》成立不久,第一次常委的人选,我建议由:
1.爱好者 (外地版主代表)
2.阿余 (重庆版主代表)
3.JLJL (女性注册代表)
4.DKFISH (外地重庆人代表)
5.雨冰 (贵宾代表)
担任!
同时,希望上述五位会员,及时表态是否愿意,承担此重任!
谢谢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2-1 16:10:25编辑过] |